可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(fā)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。
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,我們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。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關系到每個人的“錢袋子”,今年稅務部門提供了哪些便民服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