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315消費者權益日”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,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,并且處理消費者投訴,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。
在世界范圍內協(xié)助并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;促進對消費服務進行比較、試驗的國際合作;
促進消費信息、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國際合作;收集、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(guī)及慣例。
國際消費者權益日,是每年的3月15日。
與商家溝通:如果消費者買了有問題的商品,可以先與商家協(xié)商解決。
如果消費者與商家溝通以后,問題得不到解決,就可以撥打12315投訴電話。
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:消費者可以向當?shù)氐墓ど滩块T或質檢部門反應自己遇到的難題。
國際消費者權益日,是每年的3月15日,由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,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,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,以促進各國和地區(qū)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,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“315消費者權益日”是國際性的,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,并且處理消費者投訴,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。
撥打12315投訴電話:如果消費者與商家溝通以后,問題得不到解決,就可以撥打12315投訴電話。
“三包”有效期為自開具發(fā)票之日起計算。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內修理兩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,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商品。
1983年,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“國際消費者權益日”。這是基于美國前總統(tǒng)約翰·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(fā)表了《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(tǒng)特別咨文》。
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“四項權利”,即∶有權獲得安全保障;有權獲得正確資料;有權自由決定選擇;有權提出消費意見。
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(lián)盟。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后,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,在一些發(fā)達國家相繼出現(xiàn)。
國際消費者協(xié)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。此后,每年3月15日,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,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(fā)展。
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“國際消費者權益日”。
文案|135AI寫作,使用請?zhí)鎿Q
圖片|135攝影圖(ID:52532),使用請?zhí)鎿Q
貼紙|筆格設計
國際消費者權益日,是每年的3月15日,由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,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,使消費者權益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……
消費者在購買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、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。
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
消費者享有選擇提供商品的經營者、自主選
消費者,是指為個人的目的購買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的社會成員。從事消費活動的社會組織、企事業(yè)單位不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意義上的“消費者”。